今年以來,招遠市司法局充分發(fā)揮化解行政爭議主渠道作用,穩(wěn)步推進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工作,全面提升行政復議工作質效。
在“學”字上發(fā)力
下好專業(yè)水平“先手棋”
采取“集體研討”“邊干邊學”“個人自學”等方式,積極交流學習心得,共同探討復雜難點,持續(xù)提升行政復議隊伍專業(yè)化水平,有效應對新形勢下行政復議案件數(shù)量增多、審理難度加大的挑戰(zhàn)。
在“活”字上見效
規(guī)范復議流程“時間點”
靈活運用“現(xiàn)場+網絡+郵件”等方式,暢通行政復議渠道,增強復議調解工作合理性,拓寬行政復議審查方式,對個別疑難復雜案件,采取實地調查、組織聽證等方式,及時查清案情,迅速解決爭議。優(yōu)化辦案程序,除重大疑難案件外,一律實行“快審快結”,在保證辦案質量的前提下,盡量縮短辦案期限,無法定事由不中止審理或延期審理。
在“督”字上尋突破
聚焦行政執(zhí)法“關鍵點”
通過向行政機關提出執(zhí)法意見建議,以點帶面規(guī)范行政執(zhí)法行為。針對重大、疑難、復雜案件,與涉案部門協(xié)商,逐案制定具體方案,提高破解難題的針對性與時效性。對復議過程中發(fā)現(xiàn)的行政執(zhí)法普遍性、傾向性問題,以意見書、建議書等形式及時反饋給相關單位,提醒督促整改,力爭將行政爭議解決在早、化解在小。
在“理”字上做文章
找準復議化解“切入點”
增強復議決定說理性,用心傾聽群眾訴求,積極轉變辦案理念,將和解調解貫穿行政復議全過程。在查清案情的基礎上,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,力爭將行政爭議化解在初始階段,化解在行政機關內部。
編輯:李新茹
審核:鐘德旺
1、凡本網專稿均屬于感知山東網所有,轉載請注明來源及感知山東網的作者姓名。
2、本網注明“來源:×××(非感知山東網)”的信息,均轉載自其它媒體,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,若作品內容涉及版權和其它問題,請聯(lián)系我們,我們將在核實確認后盡快處理。
3、因使用感知山東網而導致任何意外、疏忽、合約毀壞、誹謗、版權或知識產權侵犯及其所造成的各種損失等,感知山東網概不負責,亦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。
4、一切網民在進入感知山東網主頁及各層頁面時視為已經仔細閱讀過《網站聲明》并完全同意。